第55章《拖布頭的批評與自我批評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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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我最煩什麽?我從小到大最煩別人在我面前窮得瑟。
人俗點,無知點,市儈點,都無所謂。
要知道,會審美的眼睛,就算是一堆新鮮的狗屎,也會從它的顏色中體會到秋天絢爛的黃。(狂仔自己吐下先~)
說實在的,比狗屎還差勁的人太他媽超乎我的想象了。
就這個叫蓋志輝的,叫我上下左右從哪個角度欣賞啊?
原本那身肌肉線條還真不錯,遠遠的欣賞,總能聯想到當初河邊一瞥時,剎那的風華。不過就這點剩餘價值也截止於帶有侮辱性的那一拍。
我沒有還手,雖然進軍校是我家老子思想教育加威逼利誘的結果,但是我並不想以打架鬥毆的理由離開這裏,那只會讓我爸更有理由幹涉我以後的人生。
“那我現在問你了,是不是就可以畫了?”我低著頭,刻意壓低了聲音問到。
“你要是有膽就繼續畫!可下回你舉著本子出現在我面前,別怪我修理你!”說這話時,他還特意揚了揚肌肉做出誇張的表情。
以至於以後再回憶起他,不再是河邊的青衫濕透的青澀少年,而一不知自己分量的跳梁小醜。
下次?等下次……哼哼!
不過,我真沒想到跟他會有再次重逢的一天,會特意跟他一個房間也是臨時起意。
不是我苛刻,軍中的生活讓我這麽散漫的人都變得成熟了很多,他怎麽一點長進都沒有呢?
看他偷拽我衛生紙,偷擠我牙膏的德行!甚至有一次,我的手機遺忘在寢室裏,他也見縫插針地用我的手機連打了好幾個長途,就沒看過像他這麽愛占小便宜的人。
連我這麽寬宏大量的人都對他忍無可忍了。
那次在慢搖吧偶遇到他,這麽差勁的男人也有女朋友?省省勁兒吧,劣等基因就別傳承下去了。
不行,我得好好戲弄戲弄他。
哼,果然是個欠捏的軟柿子,知道我的厲害後,這小子收斂了很多。
可我的心裏卻慢慢升起了一團火,變得低眉順眼的他,讓這團火越燒越旺。我想上他!
看來就算是一堆狗屎也有他存在的價值。
我都不介意自己屈尊紆貴一次了,他卻反抗起來了。往哪逃?你見過跳出如來佛手掌心的猴子嗎?
沒事的時候,我也琢磨,跟這樣一俗人窮攪合什麽啊?
多缺的一個劣等品啊!表明上挺精的一人,沒事總賣弄那些從別人身上學來的心機伎倆,可是關鍵時刻,就漏了餡,其實就是個傻子。
在火車上跟人搏命時,是;在懸崖上向我伸出那只手時,也是。
說心裏話,我挺煩他的。可他發至內心得意的大笑時,整個人都發亮了,我喜歡看他笑,看著這樣的他,我的血液就開始沸騰,被抹黑的記憶開始重組,蔓延伸出無數條線,與那個河邊的少年又重新的聯系起來。
我的眼睛開始忍住不地跟隨他,聲明一點,這跟情感無關,藝術家尋找到靈感的時候,其實跟熱戀是差不多的。
我就是喜歡看他,當然有手,用身體親自丈量感受他的體溫與脈搏更是再好不過的了。
他喘息時起伏的胸膛,情動時濕熱的眼神,戰栗時短促的尖叫,這些統統讓我著迷,欲罷不能。不過,這都是創作沖動的欲望,我真的一點都不喜歡他!你愛信不信!跟你們這幫俗人,真是沒地方講理去!
批評到這,又再次證明了我的理論——會審美的眼睛,就算是一堆新鮮的狗屎也會從它的顏色中體會到秋天絢爛的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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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俗點,無知點,市儈點,都無所謂。
要知道,會審美的眼睛,就算是一堆新鮮的狗屎,也會從它的顏色中體會到秋天絢爛的黃。(狂仔自己吐下先~)
說實在的,比狗屎還差勁的人太他媽超乎我的想象了。
就這個叫蓋志輝的,叫我上下左右從哪個角度欣賞啊?
原本那身肌肉線條還真不錯,遠遠的欣賞,總能聯想到當初河邊一瞥時,剎那的風華。不過就這點剩餘價值也截止於帶有侮辱性的那一拍。
我沒有還手,雖然進軍校是我家老子思想教育加威逼利誘的結果,但是我並不想以打架鬥毆的理由離開這裏,那只會讓我爸更有理由幹涉我以後的人生。
“那我現在問你了,是不是就可以畫了?”我低著頭,刻意壓低了聲音問到。
“你要是有膽就繼續畫!可下回你舉著本子出現在我面前,別怪我修理你!”說這話時,他還特意揚了揚肌肉做出誇張的表情。
以至於以後再回憶起他,不再是河邊的青衫濕透的青澀少年,而一不知自己分量的跳梁小醜。
下次?等下次……哼哼!
不過,我真沒想到跟他會有再次重逢的一天,會特意跟他一個房間也是臨時起意。
不是我苛刻,軍中的生活讓我這麽散漫的人都變得成熟了很多,他怎麽一點長進都沒有呢?
看他偷拽我衛生紙,偷擠我牙膏的德行!甚至有一次,我的手機遺忘在寢室裏,他也見縫插針地用我的手機連打了好幾個長途,就沒看過像他這麽愛占小便宜的人。
連我這麽寬宏大量的人都對他忍無可忍了。
那次在慢搖吧偶遇到他,這麽差勁的男人也有女朋友?省省勁兒吧,劣等基因就別傳承下去了。
不行,我得好好戲弄戲弄他。
哼,果然是個欠捏的軟柿子,知道我的厲害後,這小子收斂了很多。
可我的心裏卻慢慢升起了一團火,變得低眉順眼的他,讓這團火越燒越旺。我想上他!
看來就算是一堆狗屎也有他存在的價值。
我都不介意自己屈尊紆貴一次了,他卻反抗起來了。往哪逃?你見過跳出如來佛手掌心的猴子嗎?
沒事的時候,我也琢磨,跟這樣一俗人窮攪合什麽啊?
多缺的一個劣等品啊!表明上挺精的一人,沒事總賣弄那些從別人身上學來的心機伎倆,可是關鍵時刻,就漏了餡,其實就是個傻子。
在火車上跟人搏命時,是;在懸崖上向我伸出那只手時,也是。
說心裏話,我挺煩他的。可他發至內心得意的大笑時,整個人都發亮了,我喜歡看他笑,看著這樣的他,我的血液就開始沸騰,被抹黑的記憶開始重組,蔓延伸出無數條線,與那個河邊的少年又重新的聯系起來。
我的眼睛開始忍住不地跟隨他,聲明一點,這跟情感無關,藝術家尋找到靈感的時候,其實跟熱戀是差不多的。
我就是喜歡看他,當然有手,用身體親自丈量感受他的體溫與脈搏更是再好不過的了。
他喘息時起伏的胸膛,情動時濕熱的眼神,戰栗時短促的尖叫,這些統統讓我著迷,欲罷不能。不過,這都是創作沖動的欲望,我真的一點都不喜歡他!你愛信不信!跟你們這幫俗人,真是沒地方講理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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